各部門:
為了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省市安委辦和無錫市教育局相關工作部署要求,現就統籌做好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確保清明小長假期間師生安全、校園穩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特別是校園安全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各部門、二級學院(部)組織召開安全穩定工作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小長假安全穩定工作,科學研判安全風險,精準把握防控規律。尤其是各二級學院針對師生安全出行和留校安全要研究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強安全教育,提升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各部門、二級學院(部)要利用好校園網、電子屏、手機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種途徑,在假期離校前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范人身傷害、防范網絡詐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常識,強化師生安全意識,提升師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對在社會實踐、實習和打工學生,要加強法制和安全教育,防止落入就業陷阱,參加非法傳銷,進行非法集會等問題。堅持做好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專項教育、禁止幫信教育和“無詐校園”創建工作,避免學生上當受騙或違法犯罪。要加強對校園網、“兩微一端”、課堂論壇、學生社團、校園報刊和廣播電視等規范管理,堅決防止有害信息侵入引發的敏感事端。
三、聚焦重點領域,做好校園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1.加強門衛管理,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保衛處要嚴格門衛管理,強化進出制度執行,認真落實門衛檢查、盤問、登記等工作規程,做到關口前移、源頭防范。對進出校人員、財物嚴格檢查與登記;強化外來人員進校和登記手續,防范外來閑雜或行為不端人員進入校園。按照訪客東門進出;教職工車輛東門、南門進出,送貨、送水和垃圾清運車等車輛西門進出原則,強化校門進出管理,保證校門通暢有序。
2.加強防火防盜,確保財產安全。師生離校前,應整理好個人物品,確保儲物柜、箱包上鎖,不要在寢室里存放現金和貴重物品,手機、手提電腦、首飾等應隨身攜帶,妥善保管,離開辦公室、寢室前,要關好門窗,務必做到人走斷電、斷水等;食堂經營戶小長假不營業的,要注意離開前關閉燃氣閥。
3.注意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全體師生要高度重視,防范各類詐騙,遠離各種傳銷和疑似傳銷活動;謹慎選擇兼職,防止卷入勞動糾紛收到中獎、傳令或消費單等可疑信息時,不要輕易相信,應先向有關部門咨詢核實,注意自己的財產安全,小心上當受騙。尤其要提高防范之弦,嚴禁師生幫信犯罪。
4.加強防溺水教育,確保假期安全。清明節時節,氣溫升高,師生喜歡到河流、池塘等地嬉戲,易出現溺水事故。各學院要組織開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各班做到早動員、早部署、早教育、早防范,不厭其煩、反復強調,切實提高學生離校期間的自我保護意識及安全素養。要加強家校聯動,提醒家長注意加強對學生的監管,防范溺水事故。
5.加強防火安全檢查,堅決消除火災隱患 。各部門、二級學院(部)要加大消防安全巡查,學校全域教職工控煙、學生禁煙;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垃圾、使用明火。師生離校要及時對生活和工作區域進行安全自查,不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違章電器、存儲易燃易爆物品;不將移動接線板放于床上,手機及筆記本電腦不長時間充電,離開寢室前應及時應拔下或關閉電源開關。各部門要做好清明祭掃友情提醒。
6.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保障師生出行安全。各部門、二級學院(部)重點要做好集體外出活動和節假日出行等交通安全教育,集體出行做好流程申報和應急預案;教育引導師生珍愛生命,拒乘“黑車”;嚴禁學生私自組織包車業務。相關部門要落實校車及租用車輛的安全檢查制度,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教育,做好校車日常維修保養和技術檢修,確保車輛性能良好,堅決杜絕“帶病上路”,嚴禁超速超員、疲勞駕駛、逆向超車、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交通違法違章行為,預防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
7.全面整治隱患,強化管控措施。清明放假前后,各部門要組織開展安全自查。保衛處牽頭,相關責任部門配合,要加強對學生宿舍、食堂、實訓室、圖書館、大學生創業園等人員密集場所,配電室、泵站、燃氣輸送管道、電網線路、水電氣設施等重點部位,電梯、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拉網式安全隱患排查,確保校園安全穩定有序。
8.做好后勤服務保障工作。后勤與基建處和國有資產處要組織對學校供水、供電、供氣等基礎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保證安全運行。后勤與基建處要加強食品原料采購與儲存、加工制作、清潔消毒、食品留樣、用水安全等各環節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保證學生飲食安全。
9.加強外來人員和施工隊伍管理。節假日期間所有在校工作、活動、居住人員要嚴格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主動配合安保人員詢問、檢查。后勤與基建處要強化校園建筑及施工安全,深入開展建筑及假期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判定為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限期整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包括安全條款,明確安全責任,要負責督促施工隊及其外來人員遵守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各部門假期值班人員名單、教學、實訓室建設施工改造、技能培訓、重大活動和重要接待等情況于4月3日前報保衛處備案。
四、加強值班管理,強化應急處置能力,確保萬無一失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清明期間應急值守工作,院長辦公室要嚴格落實值班制度、領導帶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保衛處要加大校園安全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帶班領導要保持通訊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并認真履行報告制。
特此通知,請各部門遵照執行。
學校安全工作委員會
2024年4月1日